校内各单位:
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(包括高等职业院校)、教育科研机构的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,有厚实研究基础和较高科研水平的中小学教师也可以申报。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,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。
二、课题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。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、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,在2021年度(以申报时间为准)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,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。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、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。
三、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(指南与年度规划课题指南一致)列出的资助课题研究领域和方向,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,不在课题申报指南领域和方向的课题,不予立项。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,须在《申评书》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,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。
四、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,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。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,力求具有原创性、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;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,力求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。
五、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,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,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。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,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。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六、课题实行限额申报,我校限报3项。
七、申报人请认真填写《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及活页》和《申报信息一览表》,申请书和活页分开打印,各一式5份(A4纸,双面打印,用于校内初评),《申报信息一览表》一份(A4纸)。交给本部门科研秘书,待学院初评后,由部门汇总,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科技处422办公室。
八、注意事项
1、待学校评审公示后,课题申请人需加入湘科院系统申报2群,QQ群号:1001756680,以便后续工作的沟通交流。
2、课题申请人请参阅“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”(见附件),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(http://116.62.79.5/index.php/Index/Service/index.html ,建议谷歌浏览器)进行申报。系统自动关闭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23:59分。请申请人注意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提交。逾期将无法提交。待科技处审核无误提交省里后,申报者从系统中下载打印申请书,一式2份,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,申请人签字后送交科技处。
3、申报系统中需上传的已签字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图片,届时请向科技处社科项目管理老师索取。
联系人:王婷
电话:0746-6381013
邮箱:1029084484@qq.com
科技处
2021年2月1日